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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育
关于开展江苏海洋大学第六届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05-15 15:46   人事处

各学院:

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及表彰办法》(江海大〔2020〕221号)文件,现就做好我校第六届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本次评选范围为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且长期在教学一线承担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应具有副教授职称和10年以上高校教龄。

2.已经获得国家、省和校(市)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3.本届教学名师全校评选2-3人,其中普通教师(非中层干部)至少1人,45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至少1人。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师德师风考核优良。

(二)教学任务饱满。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坚持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基础理论课程或专业主干课程。近五年平均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学校规定的相应岗位要求课时数,主讲2门及以上课程。

(三)教学水平高。

1.教学质量高。教育思想先进,课程内容安排合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思结合,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教学质量考核优秀。

2.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近五年,满足以下条件中的第(1)项和第(2)(3)(4)(5)(6)项中的至少两项:

(1)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学项目1项;

(2)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五、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

(3)主编教材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

(4)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优秀课程建设项目1项;

(5)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

(6)指导学生参加学校大学生竞赛等级目录中的省级及以上T类或A类赛事并获奖(第三等次及以上,排名第一)。

(四)学术造诣高。

近五年来,至少完成以下一个项目:

1.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1次(排名第一)。

(五)教学团队强。关心学校发展,重视教学队伍建设,支持所在教学单位工作,积极完成教学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形成了以课程为平台、本人为核心的教学团队,或者对形成合理的教学团队做出突出贡献。队伍结构合理,团队教学科研成果丰富。对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特别好的教师,可适当放宽科研要求。

三、推荐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限推荐1人参加学校评选,如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申报。

2.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拟推荐的候选人须经院学术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四、推荐材料

1.《江苏海洋大学第六届教学名师评选资格汇总表》一份,(见附件1,同时发送电子版)。

2.《江苏海洋大学第六届教学名师申报表》一份(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同时发送电子版)。

3.申请人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份,需有材料目录,归类整理并标注页码。

4.请各学院于2026年5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220室),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王爽办公网电子邮箱。

5.联系人:王爽;联系电话:85895088(6088)。

附件:

1.江苏海洋大学第六届教学名师评选资格汇总表

2.江苏海洋大学第六届教学名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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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人事处联系邮箱:r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电话:0518-85895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