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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劳资与社会保险科工作职责
2020-11-10 15:05  

1.负责学校各类人员工资、津贴的核定、管理工作。包括政策性工资调整、新进人员起薪、离校人员止薪、职务职称变动工资调整、薪级工资调整等工作。

2.负责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发放工作。

4.负责教职工各险种保险关系的建立、转入转出工作;处理教职工在享受各险种保险中遇到的问题。

5.负责教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及离退休人员预发养老金核算工作。

6.负责退休教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和一次性退休补贴核定工作。

7.负责教职工去世后的抚恤金、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核发工作。

8.负责教职工探亲假的审批工作

9.负责全校职工(包括离退离休人员)工资数据库的变动维护和报批工作;

10.负责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统计报表工作。

11.负责为学校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工作;负责处理教职工有关工资、社保问题的咨询工作。

12.负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

13.负责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工作。

14.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各类公私假的审批。

1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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