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介绍  人才招聘  师德师风  政策法规  服务指南  工作流程  联系我们 
热点文章  
 
人事调配
淮海工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2013-11-01 00:00  
因工作需要,淮海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3名,具体见《淮海工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可登录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szp.hhit.edu.cn,下同)查询。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健全,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履行应聘岗位的岗位职责。
2.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三、报名程序
1.报名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请如实填写《淮海工学院2013年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登录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szp.hhit.edu.cn)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2.报名时间:201311120131110止。
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85895084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szp.hhit.edu.cn)公布资格复审名单。  
4.资格复审
 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及上述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名单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公布。
四、考试
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为11,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空缺,按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六、工资待遇
1.非在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组成,基本工资参照校内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岗位津贴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月工资合计约为2000元,试用期满适当标准调整。
2.学校为非在编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试用期与聘期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聘期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淮海工学院人事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关闭窗口

江苏海洋大学人事处联系邮箱:r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电话:0518-85895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