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海工学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现就资格审查和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在2月29日前到淮海工学院人事处(苍梧路59号校本部行政楼308室)提供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一张。资格审查时对报考人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
1. 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年龄、学历、学位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凡考前、考中、考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其报考资格随时取消,考试成绩无效。
3. 关于资格条件的说明
(1)关于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登记为准。
(2)关于学历和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指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本)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二、关于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
1. 笔试时间:3月3日(星期六)上午8∶30,时间120分钟,地点在淮海工学院校本部(苍梧路59号)。考生于3月2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到淮海工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2. 面试时间:3月4日(星期日)上午8∶3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淮海工学院人事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