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考试公告
根据《江苏海洋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现就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0年9月8日上午9:00—9月11日17:30,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20年9月11日9:00-11:30,14:30-18:00,复审合格者可参加笔试。
2.复审地点:江苏海洋大学人事处(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行政楼222室)
3. 复审材料清单(均需原件、复印件):
(1)身份证。
(2)党员证或党员证明(含预备党员);
(3)英语四、六级证书(成绩单),取得全日制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或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视同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同等水平;
(4)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硕士还需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海外学历还需提供学历认证证书;
(5)报考1号、2号岗位应提供具有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等须有校团委证明,院级正部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书记等须有院级党政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6)报考3号、4号岗位应提供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或学生管理岗位(学生处、研工部、团委)连续全职工作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考核考评结果、奖惩等证明(需辅导员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7)适合岗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复审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
资格复审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考中、考后发现弄虚作假者,考试成绩无效。
三、考核安排
1. 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9:00-11:00。
笔试地点: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文通楼202教室、204教室。
笔试成绩: 9月12日下午18:00以后可在江苏海洋大学人事招聘网站(http://rczp.jou.edu.cn/)查询或电话查询(15961378822)。
2. 心理测试
测试时间:2020年9月13日7:30
测试地点:计算机楼机房
3. 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9月13日上午
面试地点:会议中心渤海厅
考生需在8:10前到学校会议中心指定面试候考室候考,8:15面试抽签,8:30面试正式开始。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且通过心理测试者,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考生在考试期间,需持本人“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学校参加考试,根据疫情变化,特定范围人员还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考生请认真阅读江苏海洋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后),并遵照执行。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084,15961378822。
江苏海洋大学
2020年9月5日
江苏海洋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告知暨承 诺 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关于做好我省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就我校2020年公开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江苏政务服务支付宝小程序申领“苏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试前考生自行准备防疫物品(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进入学校时,请佩戴好规定自备的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和考试当天的苏康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学校。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求同前,外加准考证。
4、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于资格审核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
5、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学校、资格审核、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候考等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学校内逗留、聚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现场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现场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考生在考场应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用品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8、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人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名:
日期:
注意:请考生自行打印、签字,并于资格复审时主动提交给审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