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实辅导员队伍,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10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辅导员10人,其中男生辅导员(男性)6人、女生辅导员(女性)4人,博士2人、硕士8人;工作地点为苍梧、通灌或宋跳校区。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奉献精神强;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合辅导员的工作需要。
3. 专业不限,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4. 在校期间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或者拥有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师、创业咨询师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通过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czp.hhit.edu.cn)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czp.hhit.edu.cn)公布资格复审名单。
3.资格复审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或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及上述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
4.考试
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czp.hhit.edu.cn)。
5.体检
根据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名单,名单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公布。体检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比例为1:1,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及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博士执行我校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政策。硕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硕士实行人事代理。
五、招聘咨询
如有咨询请联系:淮海工学院人事处 穆老师 李老师 0518-85895084;学生处 陈老师 0518-85895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