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工委发〔2017〕70号关于印发《淮海工学院应用技术学院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应用技术学院拟向全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现将选聘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二)具备承担本专业教学任务能力,能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校企合作;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二、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修)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构建具有本院特色、符合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结构体系;
(二)组织做好本专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教材选用工作,积极推进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努力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三)组织开展专业调研、校企合作、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密切关注本专业发展状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定期对专业建设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向学院和学校反映专业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管理、专业方向与特色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四)积极参与校内外合作交流,推进学院、地方、行业、企业及社区共同参与的合作办学机制,协助学院试行专业(群)校企双负责人工作,吸收行业企业、产业集聚区参与专业的共管共建;
(五)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六)完成学院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选聘与考核
(一)学校成立聘任考核小组,按照团队任职条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招聘;
(二)专任教师聘期为3年。原非教师岗位职工聘用后一年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可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留任或回原部门工作;
(三)应用技术学院负责对教师团队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考核结果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四、岗位待遇
(一)参与商定专业定位、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有关专业建设的重大发展事项;
(二)在符合学校职称评审基本条件下,根据学校给予学院的单列计划指标,由学院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学型职称;
(三)符合高一级教学型职称任职条件的教师,经学院考核、评审后实行低职高聘,并享受校内绩效待遇;
(四)依据专业建设成果给予教学奖励,由专业负责人根据专业教师参与专业建设的绩效统筹分配,奖励标准另行制定;
(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校区交通补贴。
五、招聘专业及人数
本轮招聘两个教师团队:机电信息新工科团队6人(含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电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现代商务新商科类4人(含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共计10人。愿意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并经专项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六、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根友;电话:85153208 ,13851268609。
七、报名时间
即日起,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附件:1.应用技术学院招聘人员数量表
2.报名登记表
人事处、应用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