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6〕3号)有关要求,学校成立专家考核小组,对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等方面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绩效评价优秀等次(1人)
王 晓
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绩效评价合格等次(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司鑫鑫 李乃东 李富田 杨 杰 栾晓东
三、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绩效评价优秀等次(2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国军 黄增光
四、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绩效评价合格等次(1人)
张 瑞
五、优秀教学团队绩效评价合格等次(1个)
水产养殖学教学团队
公示期为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11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人事处反映。
联系人:唐若扬;联系电话:85895085(6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