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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5-28 13:19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进一步吸引和激励高层次留学人才来连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花果山英才“双创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连委人才〔2022〕1号)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燕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连人社发〔2023〕117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发〔2024〕3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全职人才

1.具有中国国籍;

2.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现已全职在连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已参加社会保险。

(二)意向回国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

2.39周岁以下,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工作,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职位,并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或者39周岁以上74周岁以下,曾担任国外企业研发总监、技术总监、首席科学家、部门主任(负责人)、高级经理等以上高级职务,或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副教授以上职务。

二、申报类别和分类条件

(一)一次性补贴支持

额度为1万元。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全职人才还须于上年度首次与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以社会保险参保时间为准),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毕业于排名靠前的国外大学(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意向回国人才须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或意向回国,且2023年1月1日以后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央企除外)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柔性人才引进协议。

(二)项目资助

额度为3-10万元。除具备基本条件外,人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全职人才

近五年首次来我市工作,能够围绕我市“三新一高”、石化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主持市以上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从事某一学科项目研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较好应用开发前景,或为全职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连创办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

2.意向回国人才

尚未回国但与我市企业(央企除外)或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共同开展项目研究,主持的项目能够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形成重大研究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创新项目原则上取得市级及以上人才、科技项目立项或结项,创业项目原则上须成立公司并实际运营1年以上。

在我市参加工作期间,出国留学获得博士学位又回我市工作的,可不受首次来连限制。留学人员参加各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并取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可视为结项,优先给予项目资助。

“海燕计划”原则上每人每项可享受一次,之前已获“海燕计划”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报评审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对资助项目实行控制总量、侧重产业、择优评选的办法。

1.申报审核。申报人登陆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yzs.lygdj.gov.cn/#/)根据类别填报,个人导出表格后经所在单位初审、县区人社部门或市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后报市人社局。

2.评审认定。市人社局组建市“海燕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及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委会根据申请人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专业方向、产业领域及项目的先进性等,提出资助项目和经费额度建议。

3.审批备案。市人社局在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审批并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4.经费拨付。连云港市按规定拨付一次性补贴和项目资助经费。

四、材料报送

(一)一次性补贴

1.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2.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劳动(聘用)合同。

意向回国人才还需提供:

海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海外主持(参与)项目证明材料、海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二)项目资助

1.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项目申请表。

2.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获奖证书、立项文件等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和申报项目水平的有关材料。

意向回国人才还需提供:

海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海外主持(参与)项目证明材料、海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

以上证明材料分别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一次性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及其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三)报送时间

各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后请于2024年6月6日下班前将一次性补贴申请表、项目申请表、申请汇总表(盖章版)及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22室),同时将项目申请表、申请汇总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稿发至人事处唐若扬办公网邮箱。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好中选优,把项目申报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培养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结合起来,鼓励留学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

2.获批“海燕计划”项目资助人员要在2年内完成项目,每年根据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推进情况,未按协议书执行的收回资助经费。市人社部门和所在单位要定期监督检查资助项目情况,使资助经费发挥良好效益。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发〔2024〕34号)。

联系人:唐若扬,联系电话:85895085。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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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人事处联系邮箱:r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电话:0518-85895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