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5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名额共2个。其中先进集体限推荐1个,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限推荐1个。
二、评选范围
(一)“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部委属高校,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其中,高等学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二)“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包括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含高校专职辅导员,下同),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干部。
三、推荐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条件详见附件6。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选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所在单位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及推荐评选有关要求,择优推荐。
(三)学校遴选推荐。学校根据评选相关要求遴选推荐。
五、其他事项
(一)推荐评选有关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推荐评选相关要求(附件6)进行推荐评选工作,对推荐人选的基本信息、简历、成果、荣誉、事迹等严格把关,核实内容真实性。
(二)材料报送
1.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
2.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
3.征求意见表。(附件3)
4.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4)
5.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5)
6.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
7.推荐报告。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7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人事处222室,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唐若扬办公网邮箱,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唐若扬,联系电话:85895085.
附件:
1. 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
2. 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3. 征求意见表
4. 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5. 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6.《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57号)》
人事处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