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化教协发〔2021〕1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申报认定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合计不超过3个。
二、认定范围
(一)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
全国普通本科高校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的一线青年教师。已获得往届“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认定。
(二)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
全国普通本科高校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负责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基层教学组织。已获得往届“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的团队和团队负责人不参加本次认定。
(三)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全国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国家开放大学从事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各基层教学组织的管理人员、教学秘书、教学院长及教务管理工作人员等。各院校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与此次认定。
三、认定条件
按照《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办法》(附件5)执行。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对照认定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单位审核推荐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认定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推荐(排序推荐)。
3.学校遴选公示
学校召开评审会议,对各有关单位拟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公示。
4.中国化工教育协会评审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认定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
1.《单位推荐汇总表》
2.《青年教学名师申报表》
3.《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
4.《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申报表》
上述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
(二)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7月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袋装)及《单位推荐汇总表》(纸质盖章版)报送至人事处222室,并将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唐若扬办公网邮箱。
联系人:唐若扬,联系电话:85895085.
附件:
1.单位推荐汇总表
2.青年教学名师申报表
3.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
4.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申报表
5.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办法
人事处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