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当前形势,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疫情无法按期派出人员延期派出相关事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延期派出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1〕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期派出的我校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录取人员延期派出相关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录取人员派出资格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1年12月30日。
派出前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批准,同时提交新邀请函及《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派出管理申请表》。省教育厅将根据派出管理申请表情况,向派员单位重新核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证明》。
二、因疫情原因,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录取人员申请放弃本奖学金资格或延期未派出人员,不受《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曾获得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格未按期派出的,自奖学金录取公布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的限制。
三、请相关人员于2021年3月16日前将《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派出管理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222室,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唐若扬办公网邮箱。
联系人:唐若扬, 联系电话:85895085
附件:
1.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派出管理申请表
人事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