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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高级职称申报及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1-03-09 11:2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2021年度职称评聘工作安排,现将今年高级职称申报及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1年高级职称申报

(一)2021年高级职称评聘工作按照《中共江苏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海洋大学高级职称评聘办法〉的通知》(江海大委〔2020117)要求进行,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

请拟申报人员认真研读文件精神,熟悉有关政策和流程。相关文件可到学校网络智能办公系统文件柜浏览。

(二)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请填写《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人员统计表》(附件1),由各单位(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人事处(行政楼222室)。  

1.申报各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均要求填写;

2.填写信息必须准确详实;

3.《统计表》需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关于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

凡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考评结合”系列除外),均须进行代表作(论文、论著)同行专家鉴定。

(一)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集中申报,学校不受理任何形式的个人申请。

(二)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送审原则:

1.申报正高职称人员,须提供3篇学术代表作(论文、论著),学校聘请3名校外正高级同行专家进行鉴定,实行“三文三审”;申报副高职称人员,须提供2篇学术代表作(论文、论著),学校聘请3名校外正高级同行专家进行鉴定,实行“二文三审”。

2.采用保密制,由职能科室负责。申报人和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打听代表作送审去向。若有干预,打探代表作送审情况的,将在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上予以通报。

(三)同行专家鉴定结果的使用。校外同行专家鉴定结果,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至少“2达到1基本达到”,方可进入所在单位推荐程序和提交评审会评审。

(四)同行专家鉴定结果2年内有效。上年度整套鉴定结果在当年的职称评审中继续有效,本年职称评审继续使用上年度整套鉴定结果的人员,须递交《上年度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使用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本年职称评审中不再使用上年度整套鉴定结果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重新递交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且上年度整套鉴定结果同时失效。

三、材料要求

(一)送同行专家鉴定的代表作,须是任现职以来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能代表申报者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学术水平的学术成果。以下几种类型的成果,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1.非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论文(论文中有多个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只计算第一序位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他均属于非第一作者的论文);

2.发表在增刊、内刊、专集(辑)、特刊、论文集上的论文;

3.参编的论著。

(二)今年将启用代表作电子版材料送同行专家鉴定。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论著代表作,除个人专著、编著用原件外,其它论文一律用电子件,请扫描封面、目录、内容、封底、版权页。

(三)电子版《同行专家鉴定表》(附件3)填写时不要对表格进行调整(表格不够填写处,单独另行加页)。务请注意《鉴定表》最后一页(即五、鉴定专家签名页(B)不要和前一页在同一个页面。

《鉴定表》第12页的第一、二、三项,第3页第四项中的代表作题目、以及第6页第五项中的学校申报人姓名拟评职务代表作题目部分,由申报人填写。

(四)所在单位审核注意事项:

1.对照申报人员的代表作原件,各单位应对电子扫描件认真进行审核。

2.审核申报人员的代表作是否为任现职以来发表的、是否符合送审论文要求。

3.送审代表作扫描件是否封面、目录、内容、封底、版权页等齐全。

4. 《鉴定表》最后一页(即五、鉴定专家签名页(B)中的学校申报人姓名拟评职务代表作题目部分,申报人是否填写, 代表作题目是否和送审代表作一致。

5.各单位应认真审核《鉴定表》内容,如无误,则审核人在第2单位审核意见栏填写情况属实并电子签名。

(五)申报人员送审电子材料须整理打包,电子打包件以“姓名+拟申报职称+送审学科”命名,先报送至所在单位审核。

申报正高人员送审材料电子打包件按下列顺利整理:1.同行专家鉴定表(word版);2.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封面(word)3.代表作1(扫描版);4.代表作2(扫描版);5.代表作3(扫描版)。

申报副高人员送审材料电子打包件按下列顺利整理:1.同行专家鉴定表(word版);2.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封面(word)3.代表作1(扫描版);4.代表作2(扫描版)。

四、其他事项

(一)论文鉴定费用每份500元,即正高1500元,副高1500元。使用上年度整套在有效期内的鉴定结果的人员,不需要缴论文鉴定费用。申请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者,若评审时未达到规定资格条件,不予退还论文鉴定费用。

(二)缴费方式及时间

32426日,财务处将开通相应的缴费平台,个人可通过微信关注公众号江苏海洋大学财务平台(微信号:HHITFP),用户名与密码初始均为工资编号,修改密码需电脑端登录江苏海洋大学缴费平台。进入公众号,点击缴费马上缴费,勾选相应的缴费项目,核对合计金额无误后,点击支付按钮,选择支付方式完成缴费。可点击缴费历史查看缴费记录。(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6

(三)请各单位于322日前将《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人员统计表》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统计表》电子档以及各单位申报人员的送审材料电子打包件统一发送至甘纪华办公邮箱。

联系人:甘纪华,联系电话:858950856085)。

附件:申报所需材料                        

                           人事处

                         202139


 

附件【申报所需材料-附件1-7.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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