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江苏省职称政策和《江苏海洋大学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江海大委〔2020〕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0年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和校聘副教授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范围 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含非事业编制人员)满足下列条件,可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 (一)下列人员可申报初定初级职务: 1.获得硕士学位,来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来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含1年),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申报初定中级职务。 二、校聘副教授聘任范围 取得博士学位到校工作(含在职培养),本人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可申请聘任校聘副教授。 三、基本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师德规范,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 (一)违背师德规范,产生不良影响者,至少延迟1年申报。 (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至少延迟1年申报。 (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至少延迟2年申报。 (四)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至少延迟3年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江苏海洋大学初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 (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免冠小二寸近期正面彩色照片一张,尺寸为33MM(宽)×48MM(高),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单独报送,背面注明姓名),粘贴在照片粘贴页上(附件3)。 以上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要求统一A4纸张。《申报表》内的考核、推荐及评价意见可用计算机打印或钢笔、签字笔填写,不能用计算机打印后粘贴。 五、时间安排 (一)10月13日前:个人申报,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交至所在单位; (二)10月14日前:各单位将《2020年拟申报初定职务人员情况汇总表》《2020年博士拟聘校聘副教授情况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报人事处(行政楼222室),并将电子稿发至人事处甘纪华办公邮箱。 联系人:甘纪华,电话:85895085(6085) 附件: 1.《江苏海洋大学初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2020年拟申报初定职务人员情况汇总表》《2020年博士拟聘校聘副教授情况汇总表》 3.职称证书照片粘贴页 人事处 2020年10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