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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0-06-10 11:02  

各单位、各部门: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培养管理期将于202012月期满。根据省人才办《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07号)要求,现将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省第五期 “333工程培养对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培养对象所在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报省人才办同意,不再进行考核:

1.调离本省的;

2.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考核期间,培养对象出国在外的,回国后补充考核;培养期内省内调动的,由新单位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主要是培养对象的政治品质与道德品行、专业素养与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等。

2.等次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第二、三层次优秀等次的培养对象应分别达到《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规定的第一、二层次的选拔条件

已当选为“两院”院士和在抗疫情促发展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免予考核并直接认定为优秀等次,不占优秀名额。

三、考核组织和推荐名额

“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由省人才办负责,省教育厅汇总所有培养对象考核材料上报,各高校推荐优秀无名额限制。

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培养对象所在学校先进行考评,推荐为优秀等次人选需上报教育厅。我校优秀推荐比例不超过10%。实际推荐数按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计算取整数。

四、考核方法与步骤

1.所有培养对象填写《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以下简称期满考核表,见附件1),报所在学校。

2.所在学校对培养对象填写的期满考核表进行审核考评,作出考核意见,并指导培养对象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填报。

3.省教育厅组成专家考核组,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对各校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考核意见,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10%

4.省人才办组织专家对第一、二层次及省教育厅推荐为优秀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省“333工程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考评为优秀的培养对象名单经公示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5.省人才办对考核为优秀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发文予以表彰。

五、有关要求

1.为切实做好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的期满考核工作,请各培养对象提前准备3-5分钟的陈述汇报内容,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考核。考核时间将另行通知。

2.请于2020 615日前将《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附件1)和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议后,请各培养对象再登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填报。

4.网上填报完成后,请于629日之前报送以下材料至人事处师资科。

1)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在系统中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及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考核表分开装订成册);

2)《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以上材料请统一放置于材料袋内,并在材料袋上粘贴《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材料袋封面》(见附件4)。

联系人:甘纪华,联系电话:85895085

附件:1.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

     2.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

3.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4.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材料袋封面

 

 人事处

2020610

附件【附件1-期满考核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考核材料袋封面.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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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人事处联系邮箱:r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电话:0518-85895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