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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0-05-22 09:1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实施办法》(连政办发〔201511号)和《关于开展第二届“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连人社发〔202078号)精神,决定开展第二届“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以下简称杰出人才奖)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

二、推荐选拔条件

杰出人才奖候选人,应在连工作满3年(201711日前来连),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连云港,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某一领域或行业具有突出成就,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应用技术研究上具有较高的创新创造能力,取得较高价值成果,学术或技术在国内同行居于先进水平,拥有良好社会声誉及较高社会知名度,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两次及以上;

2.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或先进管理经验,创(领)办或管理企业,创造国内外知名品牌,或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重大成就,使所在企业连续多年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企业综合竞争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在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或在引进、消化、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获得国家级表彰,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4.在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政法等领域工作中,理论上有较深的造诣,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社会效益显著,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

三、评选程序

杰出人才奖评选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自下而上、逐级评审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驻连部省属单位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向市人社局推荐上报。

2.市人社局统一受理申报材料,并负责初审推荐人选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提交杰出人才奖评审委员会评审。

3.组建杰出人才奖评审委员会,并召开杰出人才奖评审会,提出拟奖励人选。

4.市人才办、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奖励人选综合考察后,将拟奖励人选名单报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委员会审定。

5.将拟奖励人选在市级媒体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杰出人才奖是市政府颁授的最高人才奖项。开展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对于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激励人才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推动我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大力宣传、精心组织。

2.严格条件,确保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推荐人选,慎重遴选,真正把最杰出的人才推荐出来。要坚持高标准,做到宁缺勿滥,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报。

3.规范程序,公开透明。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程序推荐人选,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在20206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1.《第二届“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候选人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份(合并装订成册);

2.《第二届“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候选人汇总表》1份。

申报书、候选人汇总表电子档请发至人事处甘纪华办公邮箱,联系人:甘纪华,联系电话:85895085

附件:

1. 第二届“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候选人申报书

2. 第二届“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候选人汇总表

3. 连人社发[2020]78--关于开展第二届“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人事处

                           2020522

 

附件【附件1:第二届“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候选人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第二届“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候选人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连人社发[2020]78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评选活动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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