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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4-16 14:49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6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 2020  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下简称享受特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省突贡专家)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指标

(一)享受特贴人员的推荐范围为现有全职在岗人员(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我校可推荐1人。凡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指标。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已享受政府特贴人员不重复申报。享受特贴人员选拔条件详见附件1

(二)省突贡专家推荐范围为现有全职在岗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11日以后出生)。我校可推荐1人。往年曾入选人员不重复申报。省突贡专家选拔条件详见附件2

(三)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往年未获得过此两项称号的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报,不得兼报。无合适条件人员的可不申报。

二、选拔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由各单位统一报送学校人事处,学校择优遴选,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无异议人员的推荐材料报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按推荐名额择优遴选,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候选人并公示。享受特贴人员由省政府报人社部批准,省突贡专家由省政府发文公布。

(四)省教育厅在组织评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组织综合评议时,凡申报推荐享受特贴人员未能入选者,如未曾入选过省突贡专家、并符合省突贡专家申报条件的,都直接将其作为省突贡专家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和评议。

三、其他要求

(一)开展享受特贴人员和省突贡专家选拔推荐工作,是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中要坚持正确的人才评价导向,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重视对实际能力和业绩的考察。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各项激励措施,在推荐工作中对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予以倾斜。要注意适当向35岁以下青年人才的倾斜。

(二)因今年申报工作时间紧,各单位申报材料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准时报送。

四、材料报送

12020年享受特贴人员、省突贡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格式见附件34)。

2.推荐人选《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4份)。申报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登录东方智辰官网,在“新闻中心”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RPU格式的专家情况登记表;申报推荐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填写《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

3.推荐人选附件材料(2份)。主要包括推荐人选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以近5年为主);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复印件(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论著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主要章节);其他能证明推荐人选突出业绩的材料。附件材料须编辑目录,单独装订成册。

申报材料一概不退,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申报材料请用标准档案袋封装,一人一袋,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封面格式见附件6)。纸质材料由各单位于420日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22室),同时将第12项材料电子文档打包发送到人事处甘纪华办公邮箱。

联系人:甘纪华,联系电话:85895085

附件: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

2.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条件

3.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4.2020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5.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情况登记表

6.材料袋封面

   人事处

2020416


附件【2020年政府特贴和省突贡专家申报附件1-6.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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