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情况,请各单位(部门)根据《淮海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淮工院发〔2016〕337号)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教职工(含非事业编制人员)均需参加年度考核。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二、时间安排
序号 |
项 目 |
完 成 时 间 |
备 注 |
1 |
各单位(部门)制订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考核工作 |
12月10日前 |
10日前,各单位(部门)将“考核员”名单报人事处。 |
2 |
教职工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
12月11日 至12月20日 |
各单位(部门)12月23日前将考核结果送人事处(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名册、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并报送电子稿。 |
民主评议、测评 |
考核工作小组意见 |
3 |
人事处汇总并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
12月25日至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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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及说明
1.各单位(部门)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成员为党政负责人、工会及教职工代表等。
2.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淮海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淮工院发〔2016〕337号)制定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并在本单位(部门)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3.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并通知教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4.《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主管领导评鉴意见”一栏,由各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填写考核等次并签名,“考核委员会(小组)审核意见”一栏,统一填写考核等次并盖各单位(部门)行政公章,“单位负责人意见”一栏由学校填写,“本人意见”一栏由教职工本人签名并填写“同意”。
5.各单位(部门)的优秀指标按参加考核人数(含非事业编制人员)扣除中层干部和不定级人数的15%确定。机关各职能部门优秀指标由机关党委统筹分配。
6.各单位(部门)在2019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并请党、政负责人共同签字后送人事处。
7.各单位(部门)通过人事平台提交考核结果,同时将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到《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名册》、《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名册》中,另外将考核优秀人员汇总到《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中。各汇总名册纸质版加盖公章,党政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23日前报送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人事处联系人办公网邮箱。
8.《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左右边距为2.8cm,上下边距为2.5cm,文字和部门章印不能超出边界,章印不能重叠,填写考核结果、本人签名、标注日期后送交人事处。
9.2019年度考核表的工作小结继续实行网上填报,教职工登录江苏海洋大学人事综合业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考核表。
10.年度考核工作联系人:穆莹莹,电话:85895084(6084)。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名册
3.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
4.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名册
6.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
7.关于岗位的说明
8.网上填报年度考核操作说明
人事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