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淮海工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及表彰办法(试行)》(淮工院发〔2014〕18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第三届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本次评选范围为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且长期在教学一线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和10年以上高校教龄。
2.已经获得国家、省市和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3.本届教学名师全校评选2-3人,其中普通教师(非中层干部)至少1人,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至少1人。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品德高尚;富有创新协作精神,事业心强;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学任务饱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为本科生讲授基础理论课程或专业主干课程。近五年平均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学校规定的相应岗位要求课时数,主讲2门及以上课程。
(三)教学水平高。
1.教学质量高。教育思想先进,课程内容安排合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思结合,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在师生之间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
2.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近五年,满足以下条件中的第(1)项和第(2)(3)(4)(5)(6)项中的至少两项:
(1)主持完成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专业建设项目、课程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教学团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1项;或承担省级(排名前两位)及以上(国家级,排名前三位)“质量工程”项目。
(2)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五、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或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3)主编教材获得过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含入选教材建设五年规划)。
(4)主持完成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
(5)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6)指导学生参加学校大学生竞赛等级目录中的国家A类、B类赛事并获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两位的指导教师。
(四)学术造诣高。
近五年来,至少完成以下一个项目:
(1)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1次(排名第一);
(3)拥有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
(4)以第一作者出版过学术著作;
(5)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等(排名第一)。
(五)教学团队强。关心学校发展,重视教学队伍建设,支持所在教学单位工作,积极完成教学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形成了以课程为平台、本人为核心的教学团队,或者对形成合理的教学团队做出突出贡献。队伍结构合理,团队教学科研成果丰富。
评选条件细则依照《江苏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执行。对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特别好的教师,可适当放宽科研要求。
三、推荐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标准,宁缺勿滥,限推荐1人参加学校评选,如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申报。
2.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拟推荐的候选人须经院学术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四、推荐材料
1.《江苏海洋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同时发送电子版)。
2.候选人推荐人选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份,需有材料目录,归类整理并标注页码。
3.《江苏海洋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一份,需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3,同时发送电子版)。
4.请各学院于2019年11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德师风建设科(行政楼222室),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穆莹莹办公网电子邮箱。
5.联系人:穆莹莹;联系电话:85895084(6084)。
附件:
1.江苏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2.江苏海洋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3.江苏海洋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江苏海洋大学人事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