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18〕5号)要求,现就2018年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根据苏教办人函〔2018〕5号通知规定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所在单位推荐
各单位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条件、程序和要求进行选拔推荐。
三、推荐指标
1.全国共推选10 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分配我省2 个推荐名额。
2.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我校可推荐1名教师参加省教育厅评选推荐。
3.我校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推荐申报参加学校选拔,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5月21日前按苏教办人函〔2018〕5号通知规定的材料报送要求将拟推荐人选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22室),电子版发送至李思雨办公网邮箱。
联 系 人:李思雨,联系电话:85895085(6085)。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18〕5号)
2. 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人事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