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8〕1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拟推荐:
1.黄增光、吕海滨、秦蕾、吴迪等4人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
2.贺毅强、徐军田、杨涛等3人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人选;
3.化工新材料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张东恩)为优秀教学团队。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3日—3月29日。如有影响上述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的问题,请向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人事处(师资处)反映,电话:85895032,85895082。
人事处、师资处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