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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连云港市市级人才公寓2018年首批租住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3-17 20:3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连云港市市级人才公寓2018年首批租住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连人才〔20181)精神,现开展我校2018年首批租住人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寓概况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连云港市人才环境,我市在市区茗泰花园建成了市级人才公寓。人才公寓位于花果山大道东,苍梧路北,市科创城对面。房屋面积50m2左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房间内部按照“拎包即住”的标准进行精装修,配置了厨具、卫浴、电热水器、壁挂式空调、电视机、衣厨、床铺、桌椅等,接入宽带网络和有线电视。由市人社局实行保姆式管理。

二、指导思想

人才公寓属于周转性住房,主要为刚到连云港工作没有能力购买住房或者柔性引进来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临时性、过渡性住房。

三、运行机制

人才公寓实行“只租不售、租金优惠、集中管理”的运行机制。博士免收租金,租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

四、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1611日以后到我校就业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学历学位人才(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

2.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无住房(即名下无房产),且未租住我校过渡房。

3.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高精尖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申报。

五、申报材料

请有租住意向的教职工320日下午530前将下列材料送交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222室),电子材料发至人事处穆莹莹办公网邮箱。

1.连云港市市级人才公寓2018年度申报花名册(电子版);

2.连云港市市级人才公寓申请家庭信息及审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3.连云港市市级人才公寓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二份,正反打印);

4.参保证明;

5.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

6.结婚证复印件(已婚申报人员提供);

7.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8.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证明复印件(本市市区户口需提供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非本市市区户口需提供户口簿和江苏省居住证复印件);

9.其他有关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申报时请携带原件以备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穆莹莹

联系电话:858950846084



附件:1.填报指南

 2.连云港市市级人才公寓2018年度申报花名册

    3.连云港市市级人才公寓申请家庭信息及审核情况汇总表

    4.连云港市市级人才公寓申请审批



附件【附件1:填报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连云港市市级人才公寓申请家庭信息及审核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连云港市市级人才公寓2018年度申报花名册.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连云港市市级人才公寓申请审批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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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人事处联系邮箱:r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电话:0518-85895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