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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选拔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2011-05-07 00:00  

苏教师〔2011〕24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教师〔2011〕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选拔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研修时间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300人左右,其中本科院校200人左右(部属高校不超过50名),高职高专院校100人左右,境外研修时间一般12个月;
  (二)团队研修项目团队5个左右(仅面向地方高校),每个团队3-5人,境外研修时间一般6个月;
  (三)校长跟岗研修项目50人左右(仅面向地方高校),其中本科院校30人左右,高职高专院校20人左右,境外研修时间6个月。
  二、工作要求
  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在申请条件、选拔程序、派出要求、支持方式、管理和考核等方面的要求执行《实施办法》的规定,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一)各校要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校内评审推荐程序和纪律,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根据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推荐名额:部属高校每校8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每校10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每校8人,其他本科院校每校4人;国家和省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每校5人,其他高职院校每校不超过2人。
  团队研修项目、校长跟岗研修项目由地方高校据实申报,原则上每校限报1个团队,地方本科院校和公办高职院校每校推荐1名校长、副校长或厅级干部后备人选。校长人选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向我厅推荐。
  (二)各校要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研修项目带头人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校长跟岗研修项目推荐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各校要优先推荐已联系落实境外接受高校、已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PETS5)的人员。尚未联系落实境外接受高校、尚未参加或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的人员由学校确定为推荐人选后,应抓紧联系落实境外接受高校,强化外语学习,及时报名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学校亦应通过各种渠道帮助其联系境外接受高校。如需我厅帮助联系,请学校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来函说明。
  (四)各校要采取措施,鼓励并组织教师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支持教师赴境外高水平大学深造,确保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顺利实施。我厅拟从今年起,分期分批组织高校教师进行英语强化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推荐表》、《江苏省高校团队境外研修推荐表》、《江苏省高校校长境外跟岗研修推荐表》(见附件1、2、3,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5份)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一式5份)。
  2.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推荐人选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推荐人选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成绩单复印件,如尚未参加或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则提供相当于英语4级及以上水平的证书、成绩或证明材料(小语种由学校出具证明);(4)推荐人选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的证明;(5)推荐人选境外接受高校邀请函复印件;(6)推荐人选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3.《江苏省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二)报送时间
  各校请于5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厅师资处,联系电话:025-83335368,E-mail:xuxm@ec.js.edu.cn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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