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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师资工作
关于开展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2025年度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9-05 16:45  

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支持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科研活动,提高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关于做好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2025年度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连委人才办〔2025〕10号),现就我校2025年度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员为已在“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网址:https://yzs.lygdj.gov.cn)完成系统登记的市第六期“521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且必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本培养期内,同一名人才最多给予一次项目资助,且在市花果山英才“双创计划”资助期内的不得申报;已入选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且获得过相关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

二、资助重点

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高校院所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项目。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项目类别

项目资助分为3个支持专项、6个项目类别。

(一)3个支持专项

1.“卡脖子”技术攻关人才支持专项。支持引导市“521工程”培养对象聚焦我市产业链向高端攀升过程中凝练出来的“卡脖子”等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开展项目攻关,择优给予最高30万元项目资助。该支持专项限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申报。

2. 重点行业领域人才支持专项。重点支持在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和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重大创造性研究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人才申报项目,择优给予最高15万元项目资助。该支持专项不限培养层次。

3. 青年人才支持专项。   着眼对青年人才的接续培养和成长激励,优先给予青年人才“第一桶金”。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开展基础研究和承担重大科学技术难题攻关,择优给予最高8万元项目资助。该支持专项不限培养层次,优先支持35岁以下青年人才。

(二)6个项目类别

1. 科技研发类。面向全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项目需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前瞻性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共性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等。由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评估处负责受理。

2. 企业经营管理类。面向全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项目主要涵盖产业经济研究、企业管理创新及营商环境优化等内容。由市工信局产业人才与合作处负责受理。

3. 教育教学类。面向全市教育领域相关单位。项目需聚焦教育领域的改革与发展。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受理。

4. 医疗卫生类。面向全市卫生领域相关单位。项目主要涉及疾病防治研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及医疗技术提升。由市卫健委组织宣传处负责受理。

5. 技术技能类。面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项目侧重于技术研究创新与推广改造、技能人才培养、技艺传承及乡村振兴等。由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负责受理。

6. 宣传文化类。面向全市文化领域相关单位。项目主要涵盖社科理论、文化传承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媒体融合及意识形态研究等内容。由市委宣传部干部处负责受理。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1. 个人申报。培养对象对照选拔条件于2025年9月8日至9月14日期间在“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人才工程”—“521人才培养工程”—“521项目资助”模块进行网上申报,并根据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申报完成后从系统中下载打印申报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单位。

2. 单位审核推荐。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学术水平、业绩贡献等进行审核推荐。

3. 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审核后推荐至市相关受理部门。

4. 市相关部门评审。市委人才办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拟资助人员名单。

五、申报要求

1.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及时将申报工作通知到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培养对象按照资助重点进行项目申报。

2. 项目申请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经费预算要合理。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项目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需签署《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纳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各单位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

1.《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见附件1)。

2.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

3.《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其中“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请认真填写,限300字以内,见附件2)。

申报材料1和2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基本情况表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纸质封面,平装)。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1)。

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络系统数据完全一致。一经发现两者不符,市人才办将视该申报无效,并取消评审资格。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袋装)及《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及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唐若扬办公邮箱。

联系人:唐若扬;电话:8589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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