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海洋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和中级职称评聘办法》(江海大〔2022〕11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范围
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含非事业编制人员)满足下列条件,可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
(一)下列人员可申报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获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来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来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含1年),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申报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基本要求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坚持把师德评价放在首位,对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申报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师德师风考核在“良好”以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正常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受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者,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4.有弄虚作假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职称任职资格。
三、申报材料要求
填写《江苏海洋大学初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骑缝装订;《申报表》内的考核、推荐及评价意见可用计算机打印或钢笔、签字笔填写,不能用计算机打印后粘贴。
四、时间安排
(一)10月30日前:个人申报,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交至所在单位;
(二)10月31日前:各单位将《2024年申报初定职称人员备案信息表(中级、初级)》电子稿发至甘纪华办公邮箱;《初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222室。
联系人:甘纪华,电话:85895085(6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