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帮助和引导高校新进教师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尽快适应高校教学工作岗位需要,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6号)、《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苏高师培函〔2024〕1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下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新入职的高等学校的专任教师、辅导员和高等学校拟聘任教的医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以往考试中仍有不及格科目的学员。其他从事教学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自愿参加岗前培训。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律、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
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已全部改版,自2024年下半年开始全部使用新版教材。培训教材为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论教育》)、《高等教育政策与法律》、《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等。
培训采取网络培训、校本培训、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次报名的人员,均需报名培训。网上培训学习平台开放至考试前两周,届时培训学习平台将关闭。
三、培训考试
学员在完成规定学时后,方可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考试,考试科目与教材名称一致。考试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师培中心)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组织统一命题。其中《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以教材和网络授课内容为主,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论教育》为主。
考试均为闭卷,每门考试科目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科目成绩有效期2年,成绩过期后需重新报名参加相应科目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全部合格者,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长期有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纳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
四、关于免修和免考
首次报名且申请免修免试的,须在系统中提交本人毕业证书和在学期间成绩单,其中成绩单上需清晰显示以下内容:个人姓名、所学专业、“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名称(需完全一致),以及课程考试考核成绩。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具备免修免考资格。不符合免考条件而申请免考的,产生后果责任自负。
非首次报名人员在报名时仍须在系统中再次申请免修免试,免修免试依据按往年政策执行。其中已经获得免试纸质批复的人员,直接上传纸质批复件的电子版;未及时申请纸质批复的,除按往年政策提交佐证材料外,还需上传往年的岗培考试成绩单(以证明非首次报考)。
申请免修免考的学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于岗培系统中提出申请,并根据免修免考条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具备免修免考资格。为保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报名系统关闭前完成免修免考审核工作,学员务必在报名系统开通后尽快完成相关材料上传,及时关注审核是否通过情况。
免修免试审核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0月8日。不符合免考条件而申请免考的,产生后果责任自负。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学员登录岗前培训系统(网址为 http://jsgspx.gspxonline.com/)完成培训及考试报名工作,首次登录须完成个人信息注册;相关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报名信息经各报名点管理员系统审核通过后,学员即可进入培训系统进行课程学习及测试练习。
系统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0月7日(请于10月7日23时完成报名)。
各有关单位于10月8日上午下班前统一组织报名并填写《2024年下半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请发至人事处唐若扬办公邮箱,同时将纸质版加盖学院(部门)公章报行政楼222室。
(二)培训时间及培训系统关闭时间
培训系统开通起,学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培训课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时的学员,不能参加考试(每门课程须达到“达标状态”方可参加考试)。
培训系统关闭时间:2024年12月9日23时(此时间为统计学员培训学时的截止时间,统计结果将作为判定学员是否具有考试资格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暂定2024年12月21日-12月22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相关费用及教材
(一)培训费、考试费
网络培训费每科80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课程免收培训费),考试费每科20元。考生缴纳的考试费用仅限参加当次考试,考生若因本人原因(如未完成网络培训、缺考等)而未能参加当次考试,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当次考试,如需再次考试需重新报名考试缴费。首次报名学员须按规定缴纳培训费及考试费,补考学员只须缴纳考试费,选购教材的学员另需缴纳教材费。
(二)培训教材费
《高等教育学》59元、《高等教育心理学》49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52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律》50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35元,《论教育》36元)71元。
培训教材由学员在网上报名时自行预订,人事处统一汇总后将费用汇至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三)缴费方式及时间
10月9日-10月10日期间财务处将开通相应的缴费平台,个人可通过微信关注公众号“江苏海洋大学财务平台”(微信号:JOU_FP),用户名为工作证号,初始密码与工作证号一致,如忘记密码请自行重置。进入公众号,依次点击“缴费”、“马上缴费”,勾选相应的缴费项目,核对“合计金额”无误后,点击“支付”按钮,选择支付方式完成缴费,可点击“缴费历史”查看缴费记录。
逾期未交者,不能参加本次培训及考试。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学员在系统进行报名时,请先仔细阅读操作细则及相关注意事项(附件1)。
2.报名信息经系统审核通过后,学员即可进入培训系统进行课程学习及测试练习,请及时完成报名工作。
3.对首次考试的学员,系统自动勾选培训考试科目;对申请补考的学员,系统默认自动勾选补考科目及相应的培训科目。对于2018年前参加培训的学员,在提交历史合格成绩的佐证材料后,可自行勾选补考科目。
4.各科目成绩设置两年有效期(2023年之前取得的成绩有效期到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考试全部合格后,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超过有效期后,学员须重新报名参加相应科目的培训及考试。
联系人:唐若扬,联系电话:85895085(6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