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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师资工作
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10:38  

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支持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科研活动,提高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第六期“521 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连委人才办〔2024〕8号),现就我校2024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名额共15人。

二、申报对象

项目申请人员为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且必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培养期内已入选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且获得过相关项目资助的,不纳入本次项目资助申报范围。

三、资助重点

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高校院所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项目。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四、资助举措和资助标准

1.“卡脖子”技术攻关人才支持专项。支持引导市“521工程”培养对象聚焦我市产业链向高端攀升过程中凝练出来的“卡脖子”等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开展项目攻关。对于领衔承担2023年以来市级以上揭榜挂帅项目或在攻关团队中排名前列的、2023年以来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择优给予10—30万元项目资助。

2.重点行业领域人才支持专项。重点支持在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和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重大创造性研究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人才申报项目,择优给予5-15万元项目资助。

3.青年人才支持专项。着眼对青年人才的接续培养和成长激励,优先给予青年人才“第一桶金”。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开展基础研究和承担重大科学技术难题攻关,择优给予3—8万元项目资助,不限层次,优先支持35岁以下青年人才。

项目资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分2年拨付。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30%。本培养期内,同一名人才最多给予一次项目资助,且与市“花果山英才”双创计划资助不重复享受。

五、申报及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选拔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单位审核推荐。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选拔条件,对申报的师德师风、学术水平、业绩贡献等进行审核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召开评审会议,对各单位、各部门拟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公示。

4.市相关部门评审。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或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六、申报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及时将申报工作通知到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培养对象按照资助重点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申请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经费预算要合理。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项目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需签署《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纳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单位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

(1)《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2)《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见附件2)。

(3)其他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厅)级重点项目的申请项目要提供项目批件,自选申请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申请人获市(厅)级以上主要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近三年来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等。

(4)《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其中“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请认真填写,限300字以内,见附件3)。

申报材料(1)(2)(3)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诚信承诺书、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纸质封面,平装)。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4)。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袋装)及《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唐若扬办公邮箱。

联系人:唐若扬;电话:85895085。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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