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苏人才办〔2019〕4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推荐名额 1. 申报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含2018年增选的培养对象)。申报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其中,2016-2019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报。 2.今年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其中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各1人。 二、项目资助重点 项目资助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拨付 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 四、有关要求 1. 申报材料 (1)《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 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与申报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附件材料请和申报书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 (3)《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申报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300字以内)。 具体申报材料、申报条件要求详见《通知》(可从省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jszzb.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2. 请各单位于3月6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档发送至甘纪华办公网邮箱。 联系人:甘纪华,联系电话:85895085(6085),15150942552(64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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