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和《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17号)的有关规定,拟对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开展期中绩效评价和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2018年度培养对象期中绩效评价
(一)评价方式
人才自评。2016年入选的培养对象填写期中绩效评价表、统计表,以及在岗人员清单和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情况统计汇总表(详见附件1),同时撰写2016-2018年度专项情况报告。2018年入选的培养对象只需填写在岗人员清单。
专项报告形式不限,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准确,核查3年来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效等。包括培养期以来入选人才计划或工程,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主要完成或在研的科研项目,专利、成果转化情况和个人专项经费或补贴使用情况等,不少于800字。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报告中如实说明原因。
(二)相关说明
请二级学院认真做好“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评价工作。所有材料纸质版均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李思雨办公网邮箱,申报材料复印件一律不退还,请提前留好备份。
1. 《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评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
2. 统计表、在岗人员清单和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情况统计汇总表均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2016-2017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内容
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资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二)结题验收程序
1.获得2016、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填写《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和《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撰写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统一报所在单位。
2.各设区市人才办、省有关部门对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和项目结题报告进行初审,收集汇总项目结题验收有关材料。
3.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才办”)对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承担的科研资助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 三)结题验收结果应用
1.结题验收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总数的10%。对达到优秀及合格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对不合格的,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应于2个月后再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进行第二次专家评审。
2.逾期不能提交2016、2017年度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或经第二次专家评审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3.验收结果优秀的,优先推荐其项目申报省科技进步奖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四) 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及时通知获得2016、2017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的对象,请相关老师认真做好准备,确保结题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2.申请人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涉密信息脱密后填报。申请材料可从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3.验收上报材料一式两份,主要有:
(1)《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请和验收申请表一起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
(3)《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项目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效”栏限400字以内)。
4. 请有关单位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李思雨办公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思雨,85895084。
5. 上述两项工作涉及到的培养对象归口管理部门应为省教育厅,如为其他归口部门申报入选,不在此范围内。
附件:
1.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评价相关表格
2.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19年3月26日